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落景逗秋思,深潭澄夕氛。金梯拂萝月,苔泉镜中闻。
但觉灵境幽,都无浮世纷。白鹿知閒游,呦呦清溪濆。
焚香鬼谷暝,辍棹花源分。莹神写冰弦,石床梦氤氲。
而我烟霞侣,今随鸾鹤群。唯馀瑶华音,山水同清氛。
华顶何寥寥,我行多白云。长歌采三秀,不堪持寄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