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1080)宋福州候官人,字述古,人称古灵先生。与陈烈、周希孟、郑穆友称“四先生”,倡理学。仁宗庆历二年进士。神宗朝为侍御史知杂事,论青苗法不便,出知陈州、杭州。后以枢密直学士知通进、银台司兼侍读,判尚书都省。尝荐司马光、苏轼等三十三人。有《古灵集》。
东院宴豪客,门外多华鞍。西邻蒙帕女,独汲古井寒。
井上梧桐枝,绿峻无巢鸾。远吸西山晖,下射芙蓉阑。
芙蓉犹未华,勺药迟将残。密幕龙烟薰,不熨罗袖单。
艳情宜眷春,独居今知难。且撷海岳云,溽此湘皋兰。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