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1086)福州闽县人,字执中。幼从胡瑗学。仁宗庆历六年进士。为朐山令,有惠政。神宗时除都水丞,改知虔州,著《正俗方》,以医易巫。加直史馆,知桂州。以禁与交阯人互市而失钦、廉、邕三州坐贬,除名为民。哲宗元祐初召还,卒于道。有《七经中义》、《水经注》、《明善集》、《居阳集》等。
孰谓弟无子,兄子为后与子同。孰谓天有知,三子夭以殇,无后翻在躬。
嗟而克明,为子克子兄克兄。吴人至今传,为吏公且平。
嗟而克明,葬以一命服,祭以五鼎烹。有子官度支,出典邦国刑,铁冠白笔纡银青。
过家上冢泣,所生以三尺。孙嗣宗祊,谓天无知,天竟有知,嗟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