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江水
金九容 〔明代〕
诗一首
谢直 〔宋代〕
瀛国公入西域为僧号木波讲师
汪元量 〔宋代〕
送翁卷入山
赵师秀 〔宋代〕
和九成韵寄玉山主人二首 其一
文质 〔元代〕
我爱虎头公子贤,高怀历历泻长川。酒樽花底分秋露,茶灶竹间生白烟。
日落渔庄听雨坐,风微草阁看云眠。西凉进士曾留别,应说相逢十日前。
学诗
高斯得 〔宋代〕
寄题甘露寺北轩
杜牧 〔唐代〕
吕氏六桂堂
戴表元 〔宋代〕
金陵
罗公升 〔宋代〕
五月十二日晚登平云亭得平字齐字
郭印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