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子平寄惠希夷陈先生服唐福山药方因戏作杂言
文同 〔宋代〕
说之复兼二公而作圆机既同邪籍之契显夫又与
晁说之 〔宋代〕
读通鉴杂兴
孙应时 〔宋代〕
寄林运使三首 其一
赵蕃 〔宋代〕
番禺城下牂牁水,亦复分流过此州。使节长瞻万里外,尺书忽到五溪头。
酸寒应念卑堪说,奇胜聊云旧所游。岭海滞公犹未召,蛮荒著我更何尤。
和颜长官百咏·边庭
朱继芳 〔宋代〕
拈古十四首
释法薰 〔宋代〕
玛瑙杯歌
钱起 〔唐代〕
参玄歌
释道川 〔宋代〕
送方漳浦
刘克庄 〔宋代〕
刘后溪和雁湖即事诗十绝见示次韵
洪咨夔 〔宋代〕